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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坤 谭  坤 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律师  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会员  贵州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委员  贵州省青年法学会婚姻家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      贵州省妇联家庭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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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谭坤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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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地址:tankunls@163.com

执业证号: 15201201410539953

执业律所: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6号34-35层瀛黔律所

婚姻家庭

婚姻纠纷起诉须知

婚姻纠纷案件(1)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;(2)没有登记结婚的,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;(3)再婚的,原离婚调解书、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;(4)被告下落不明的,关于下落不明时间、情况的证明;(5)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,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;(6)一方理智有缺陷、患有性病、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;(7)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,关于原判法院、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;(8)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;(9)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;(10)子女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生活状况的证明;(11)养子女、继子女的有关证明;(12)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;(13)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(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);(14)财产名称、数量、价值的证明;(15)财产性质(婚前、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)的证明;(16)储蓄、国库券、股票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;(17)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(婚前、婚后、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)的证明;(18)住房情况的证明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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