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 坤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律师 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会员 贵州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委员 贵州省青年法学会婚姻家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贵州省妇联家庭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谭坤律师
手机号码:18785579533
邮箱地址:tankunls@163.com
执业证号: 15201201410539953
执业律所: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6号34-35层瀛黔律所
1、公证遗嘱。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者请公证人员现场办理,不得委托他人代理。
2、自书遗嘱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,并亲笔签名,注明年月日。
3、代书遗嘱。由遗嘱人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;由其中一人根据遗嘱人授意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
4、录音遗嘱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应由见证人书写录音遗嘱证明书,在证明书上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5、口头遗嘱。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(生命垂危)方能采用口头遗嘱的形式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有书面或者录音形式遗嘱的,原先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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